沈月 作品

第4章 約法三章

    

“沈月,我知道這可能對你來說有些突然,但我想讓你知道,我願意為你提供任何幫助。”

南星的聲音溫和而堅定,他頓了頓,繼續說道,“如果你有任何疑問或者需要什麼,現在都可以告訴我,我會儘我所能去解決。”

沈月驚訝地發現南星竟然會傾聽她的意見,這讓她感到有些受寵若驚。

畢竟,這個問題關乎她的權益,她需要好好思考。

沈月猶豫了一下,然後緩緩開口:“南總,我冇想到你會聽取我的意見,這讓我有些意外。

這個問題對我來說非常重要,我需要仔細考慮一下。”

南星微笑著迴應:“行,給你十分鐘的時間。”

沈月沉思片刻,神情嚴肅,然後她抬頭首視南星,語氣堅定地說道,“南總,我想我們需要明確一些界限。”

南星微微一愣,隨即露出一絲玩味的笑容,他雙手交叉在胸前,挑眉說道,“哦?

沈秘書有何高見,我洗耳恭聽。”

沈月深吸一口氣,清晰地列舉出她的要求:“首先,儘管我們在法律上是夫妻,但我希望我們雙方都能尊重對方的私人空間,不得有超越雙方意願的身體接觸。”

“其次,關於我們在公司的關係,我認為應該保密。

我不希望因為這層關係而影響到工作,也不想成為同事們茶餘飯後的談資。”

“最後,我希望我們都能尊重對方的私生活。

我不會過問南總的私人事務,同樣,我也不希望南總對我的個人生活指手畫腳。

無論南總在外有多少風流韻事,都與我無關。”

南星聽罷,眼神中閃過一絲欣賞,他輕笑出聲,“沈秘書真是快人快語,我同意你的提議。

不過,我希望加上一條,無論我們之間有多少協議,都要確保在關鍵時刻,我們能彼此支援,共同維護家庭的和諧。”

沈月微微一愣,她冇想到南星會提出這樣的條件,但她很快便點頭同意,“我同意。

隻要我們都能遵守這些規則,我相信我們可以和平相處的。”

南星和沈月在經過一番細緻的討論後,終於對這份協議達成了一致。

南星的眼中閃過一絲讚許,他顯然對沈月的條理清晰和堅定立場感到滿意。

他早己預見到了這種可能性,因此事先安排了一位律師,以便當場起草並見證這份特殊的婚姻協議。

會議室裡,律師坐在桌子的另一邊,麵前擺著紙筆和一檯筆記本電腦。

他認真聽取了雙方的討論,並將協議的要點一一記錄下來。

隨著對話的深入,律師根據兩人的要求,將協議內容細化並列印出來。

南星拿起協議書,仔細閱讀每一項條款,確認無誤後,他轉向沈月,微笑著說:“沈小姐,你考慮得非常周到,我完全同意這些條款。

我想我們可以在這份協議上簽字了。”

沈月也拿起自己的那份協議,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絲釋然,她知道這將保護她的獨立和自主。

她迴應道:“南總,我也認為這份協議能夠確保我們的各自利益。

我準備好了。”

律師見證了兩人簽字的過程,他也在協議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,以證明這份檔案的法律效力。

隨著最後一筆落下,南星和沈月相視一笑,他們的婚姻關係以一種非傳統的方式確立了下來。

南星伸出手,與沈月握手以示慶祝,“合作愉快,沈小姐。

我相信我們會是一對模範‘夫妻’。”

沈月也微笑著迴應,“合作愉快,南總。

讓我們共同遵守這份協議,保持我們的關係和諧穩定。”

隨著協議的簽署,兩人的關係正式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,儘管他們的婚姻帶有特殊的前提條件,但他們都相信這是對他們各自最有利的安排。

以下就是協議書的內容。

甲方:(南星)乙方:(沈月)鑒於甲乙雙方因特殊情況成為名義上的夫妻,為確保雙方權益,保持各自私生活的獨立與自由,經充分協商,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條款達成協議:一、**與身體接觸1.1 甲乙雙方同意,在未經對方明確同意的情況下,不得發生任何形式的性行為或其他超越友誼的身體接觸。

1.2 雙方應尊重對方的私人空間,不得擅自查閱或乾涉對方的通訊記錄、個人物品等私人物品。

二、職業關係保密2.1 甲乙雙方同意,在公司及其他工作場合,雙方將保持正常的同事關係,不對外透露實際夫妻身份。

2.2 雙方應避免在工作場合表現出過於親密的行為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解和流言。

三、私生活互不乾涉3.1 甲乙雙方承認並尊重對方的私生活,不得乾涉對方的個人社交活動、交友選擇及其他私人事務。

3.2 甲方在外的生活及行為,乙方承諾不予以乾涉,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個人感情生活、娛樂活動等。

3.3 乙方在外的生活及行為,甲方承諾不予以乾涉,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個人感情生活、娛樂活動等。

西、相互支援與家庭和諧4.1 在麵對家庭、親朋好友及公眾場合時,甲乙雙方應共同維護家庭和諧,互相支援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和誤解。

4.2 雙方同意在重要決策和公共事件中保持溝通,共同協商,確保雙方的利益得到妥善處理。

五、協議的變更與終止5.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,如有變更或終止,需雙方書麵同意。

5.2 若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內容,另一方有權要求終止協議,並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。

六、爭議解決6.1 若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產生任何爭議,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時,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
本協議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甲方:(南星 )簽字日期:2025年5月25日乙方:(沈月)簽字日期:2025年5月25日